览富财经网消息,11月14日公开信息显示,信用减值损失会计处理不恰当,文科股份(002775)及相关责任人收广东监管局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信用减值损失会计处理不恰当。2023 年底,文科股份在评估信用减值损失时,一是未按照抵债房产的可回收金额评估相关减值损失,少计减值损失156.7 万元;二是未按单项重大风险对已逾期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少计减值损失291万元,两者共同导致 2023 年年报多计利润总额 447.7 万元。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第五条和第六条第一款、《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四十八条第五款和第五十三条的规定。
二、2023 年一季度报告存在差错。经查,文科股份于 2023 年3 月对某景观工程(标段二)确认收入 1101 万元,但公司 4 月初才收到第三方确认的产值进度确认资料,上述情形不符合文科股份生态工程施工收入确认政策,导致公司 2023 年一季度报告多计收入1101万元,多计利润 152 万元,上述情形不符合《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九条、《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三、公司股份回购管理不规范。文科股份于 2018 年 8 月 31 日至2019 年2 月1 日实施股份回购计划,累计回购股份 9,585,832 股,用于可转债转股。回购股票已于2022 年1月31 日届满三年期限,其中 9,435,304 股未使用也未注销,但公司迟至2024 年7 月才发布回购注销减资公告。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4 号)第三条第二款和第十五条、《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证监会公告〔2023〕63 号)第三条第二款、第十七条的规定。
处罚决定如下:
对文科股份、潘肇英、李从文、聂勇、程玉姣、莫静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文科股份主营业务工程施工、景观设计业务和绿色能源业务。
截止发稿,文科股份总市值19.9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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