览富财经网消息,11月14日公开信息显示,ST起步(603557)董事长陈丽红、总经理孙兵、董事张盛旺、财务总监饶聪美、周建永、陈章旺、吴剑军、章利民因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 , 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收浙江监管局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2024年8月28日,公司披露《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及致歉公告》,将原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预计实现归母净利润,由亏损650万元至亏损950万元更 正为亏损3,000万元至亏损3,200万元。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更正不及时。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陈丽红、总经理孙兵、董事会秘书张盛旺、财务总监饶聪美 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该违规情形承担主要责任。
二、公司经销商昆明标孩商贸有限公司、株洲起福商贸有限公司在2019至2022年间,均为公司时任总经理周建永实际控制的企业,属公司关联方。公司未按规定 审议并披露相应年度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四十八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 四十一条的规定。公司时任总经理周建永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对该违规情形承担主要责任。
三、2020年9月,公司公告时任控股股东香港起步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起步)签署《关于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并在2020年10月至 2022年4月期间公告后续进展。上述协议签署后,香港起步与协议受让方另签署《合作协议》,内容及后续进展与前述公告不一致。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时任 董事长章利民、时任董事会秘书吴剑军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第五十八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该违规情形承担主要责任。
四、2020年6月,公司将2020年5月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分红,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此外,公司还存在因合同签署主体错误,导致不同募投项 目之间资金混同使用的情况。
处罚决定如下:
对ST起步、陈丽红、孙兵、张盛旺、饶聪美、章利民、周建永、吴剑军、陈章旺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ST起步主营业务童鞋、童装和儿童服饰配饰等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
截止发稿,ST起步总市值12.14亿元。
文章来源于网络。发布者:至诚财经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nbdtoutiao.com/2024/11/15/712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