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的一些议会政客近期竟然开历史的倒车,妄称“联大第2758号决议未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台湾有主权”、“联大决议对台湾问题不持立场”、“中国曲解联大决议”,呼吁“支持台湾有意义地参与国际组织”。必须指出,一个中国原则早已成为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和国际社会普遍共识,联大第2758号决议提供了重要的政治和法理基础。
联大第2758号决议是体现一个中国原则的政治文件。决议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联合国秘书处法律事务办公室的法律意见指出,“第2758号决议通过后,联合国认为台湾作为中国的一个省没有独立地位”,“台湾当局不享有任何形式的政府地位”,联合国在提及台湾时长期使用“台湾,中国的省( Taiwan , Province of China )”的表述。可见,联大第2758号决议彻底解决了包括台湾在内的全中国在联合国及其机构的代表权问题,同时也明确了中国在联合国的席位只有一个,不存在“两个中国”、“一中一台”。
台湾是中国领土一部分是联大第2758号决议的政治前提。二战结束后,中国政府依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恢复对台湾行使主权。虽然由于中国内战延续和外部势力干涉,台湾海峡两岸陷入长期政治对立的特殊状态,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从未分割,台湾是中国领土一部分的地位从未改变。因此,该决议完全没有必要在文字上专门提及作为中国一个省的台湾。
欧洲应严格践行建交承诺。1972年,荷兰政府表示:“荷兰王国政府尊重中国政府关于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省的立场,重申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1975年,欧盟前身欧洲共同体表示:“共同体所有成员国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中国唯一合法政府并就台湾问题采取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接受的立场。”时任欧共体副主席索姆斯赴华建交返欧后即向欧洲议会通报情况,并就台湾问题专门表示:“我已向中方承诺,欧共体不与台湾保持任何官方关系或缔结任何协议”。人无信不立。荷兰议会、欧洲议会作为官方机构,理应恪守荷兰政府、欧盟同中国的建交承诺,而不是遗忘、虚化、歪曲一个中国原则,鼓噪支持台湾“有意义地参与国际组织”,为“台独”势力撑腰打气,干扰破坏中欧关系。
质疑、歪曲联大第2758号决议,就是干涉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挑战二战后国际秩序,挑战国际法权威。谬称“第2758号决议不涉台湾”,暴露了美国、欧洲一些政客和“台独”势力合谋冲击一中框架法理基础的险恶用心。第2758号决议赋予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履行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崇高责任,质疑、歪曲第2758号决议,就是对中国大国地位和作用的严重挑衅。奉劝欧方认清问题实质,不要被美国和“台独”势力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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