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0月10日电 据深圳证监局网站10日消息,深圳证监局对深圳前海京信供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京信供销”)出具警示函。
来源:深圳证监局网站
深圳证监局表示,经查,京信供销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以下违规问题:一是未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及时填报并定期更新管理人信息;二是未妥善保存部分私募基金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材料。
相关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以下简称《私募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依据《私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京信供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天眼查APP数据显示,京信供销成立于2014年10月,法定代表人潘蓉,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涉及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受托资产管理等。(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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