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上午,怀远县医保中心原主任孙睿涉嫌犯行贿罪、受贿罪一案,在怀远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至2024年春节,被告人孙睿利用担任怀远县人民医院院长助理、副院长、怀远县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主任、怀远县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主任和怀远县医保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建设、药品采购及医保定点资格评审、医保基金总额预算、拨付、稽查稽核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97.3万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孙睿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孙睿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怀远县人大代表、县卫健系统工作人员40余人旁听了庭审。本案将择期宣判。(怀远县人民法院)
<!–article_adlist[
【来源:蚌埠市纪检监察网】
]article_adlist–>
文章来源于网络。发布者:至诚财经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nbdtoutiao.com/2024/11/01/623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