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公众号:一个坏土豆
坏土豆 作品
首发于微信号 一个坏土豆
陪我的国一起逆袭
某女士确诊系统性红斑狼疮,在年近80的老父亲陪同下花费70万到瑞士安乐死,并在死前以倒计时的方式发布了多个视频宣传自己的理念。
这引得很多人高潮,纷纷惊呼这才是让人羡慕的、有尊严的生命方式。
以目前的医学手段,红斑狼疮的确无法根治,但只要患者严格遵从医嘱坚持治疗,就可以控制病情缓解症状,是完全可以做到保持一定的质量并长期生存的。
但是某女士不愿意遵从医嘱,非要和医生对着干,要坚持自己的生活方式,不按时吃药,非要晒太阳到处跑,最后病情恶化选择安乐死……..
但是在这里,我没有任何指责某女士的意思,我也无权指责塌,甚至我无法说同情她,因为人家说了她过了极其精彩的一生,我没资格同情她,我也不配。
我是一个比较崇尚自由的人,我认为作为一个成年人,只要不损害国家和他人利益,无论你选择什么样的生活方式,都是你的自由,只要你愿意接受相应的后果。
生命是属于自己的,你完全有处置权,只要别妨碍他人。
而且某女士的决定他父亲是支持的,所以任何人都无权指责。
甚至别说她患病了,即使是有人没有患病要自杀,那也是自己的选择。
但是很多人把这个事情拿出来热炒,把某女士当做勇敢自由而勇敢的偶像,说这是让人惊叹和羡慕的对待生命的态度,我只能说这种做法又蠢又坏。
安乐死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从1976年荷兰通过第一个安乐死的法律条文开始,就争议不断,最典型的就是2018年的荷兰安乐死谋杀案。
一名74岁老人患病,他没有表达出接受安乐死的意愿,医生就伙同家属一起,给老人实行了安乐死。女医生在老人的杯子里放了安眠药,老人奋力挣扎,曾一度站了起来,女医生一个人控制不住,就让老人的家属帮忙把老人压了下去。医生生趁此机会把全部药都倒进了老人的嘴里,直到老人死亡。
近些年,与此相关的案件非常多,而事实上,这样的案件能披露出来的,我认为不过是实际发生的百分之一,因为你都已经死了,谁知道你是不是自愿的?
这不是关键,最重要的,就是安乐死催生出了一系列的的邪恶产业链。
这就和乌克兰的代孕一样,只要允许了,后面的人口贩卖业务马上就会跟上。
而安乐死一旦公开化合法化,器官买卖等很快就会喧嚣尘上。
设想一个富豪通过匹配之后找到了你的器官,然后给你一笔你难以想象的金钱,让你通过安乐死的方式,自愿捐献自己的遗体。
你可能不愿意,他或许有很多方式让你变得愿意…….
从本质上来说,这就是一门生意,一次器官买卖的业务,这种最简单的操作,就是安乐死合法化,给器官买卖合法化带来的巨大的可操纵空间。
这个事情远没有那么简单!
某女士在自己的视频中多次说过,她认为器官买卖应该合法化,甚至黄赌毒业应该合法化。
某女士在自己的视频中说:我这么漂亮这么有思想才华的人,为什么不能给我换一个肾?
某女士不听医嘱,自己折腾了出了肾衰竭,然后抱怨在中国不自由,为什么不能自由的换一个肾。
换谁的肾呢?
某女士说很多穷人啊,他们拿一个肾出来,不就可以有一笔钱了吗,这样两边都高兴……..
你一听,或许说是啊,有道理啊。
我告诉你,只要敢这样搞,穷人就会彻底变成猎物,各种黑灰产业全部都出来了。
你认为自己想捐献器官就捐献,想不捐献就不捐献,你有这个自由,但是富豪很快就让你不得不签字自愿捐献,他们有1000种办法达到这个目的!
我只能说有这种想法的人被中国保护得太好了,几乎已经成为了傻白甜,但凡他们撇过一眼暗网都不敢这样想,知道乌克兰这样的东欧国家人体贩卖产业是怎样的吗?
到时候你以为有自由?你只是货而已,你有什么自由?
那某女士为啥支持器官买卖?
因为几十块钱木炭就能搞定的事情,人家可以花几十万去瑞士,人家是有钱人。
那你是有钱人吗?
反正我不是,所以我绝对反对!
我们刚说了,安乐死延伸了一大堆的黑灰产业链,而其中最离谱的就是劝死。
啥叫劝死,就是劝你去死,毕竟,帮外国医院拉订单是有提成的。
某女士是因为感染红斑狼疮认为生活质量下降,选择安乐死。
对此我无法评价,就好比前段时间不是有某金融公司的人跳楼吗,因为月薪被降到了3万,她觉得活不下去了,所以跳楼了。
对此我也无法评价,毕竟,有的人一个月3000觉得日子过得美得很,有的人一个月3万要去跳楼。
人和人的想法是不一样的,对痛苦的承受能力也是不一样的。
那么,感染了非致命性的红斑狼疮就去安乐死,被认为是勇敢而美丽的生活方式。
请问,我得了心脏病,要安装心脏支架其实是可以再活30年的,我不愿意做手术,我也去安乐死,是不是也是勇敢而美丽的生活方式?
或者说我失恋了,我觉得生无可恋,我也放弃生命,是不是也是勇敢而美丽的生活方式?
因为每个人对生命的承受力不同嘛,你觉得我可以活得好好的,我觉得就是活不下去。
事实上,现在在安乐死的国家,有一个非常典型的问题,就是安乐死扩大化。
原来,是绝症晚期才允许安乐死,但是后面医院觉得自己的客户太少了,于是范围就不断扩大。
现在在荷兰和加拿大,把范围扩大到了精神类疾病,比如抑郁症,也可以申请安乐死……
荷兰格罗宁根大学医学中心的精神病学家、同时也是 NVvP 安乐死委员会主席的马莱尼森说:
当前的指南已经保证了这种谨慎和关怀。与此同时,我们现在看到,因严重心理痛苦而自愿申请安乐死的个案在不断增加。
2023年,在荷兰实施安乐死的人种,有138 份是因为严重心理痛苦而要求实施安乐死,其中有22人是不满40岁的年轻人……..
在加拿大,因为选择安乐死的人会选择将自己的器官捐献给那些需要的人,结果这个业务被不断地扩大。
2017年,加拿大开始安乐死合法化,才过了5年时间,到了2022年就有13421个案例。
这可是加拿大,总人口才4000万人,这个数字也太离谱了。
加拿大业务范围早就不限于绝症范围了,也被提供给了所谓“无法合理预见死亡”的人。此外,根据新的立法,和荷兰一样,到了2027年,安乐死将面向精神类疾病人群。
加拿大伦理与公共政策中心的研究员雷金说:
在加拿大,安乐死本应是罕见的、不得已的手段,但事实并非如此。它已经成为常规做法。
而部分媒体评价说:无论是绝症或者精神类疾病,医生往往会劝说你实施安乐死。
我只能说这真是笔好生意,在昂撒国家,到医院看病排队都要排到天荒地老,要么小病排队排好了,要么大病拖到要死了,等拖到快死了,刚好安乐死…….
而富人呢,人家自然不用去医院排队,都是在私立医院享受贵族服务,而需要换器官,现在也不用愁了。
你要是是个富人,支持安乐死,我最多说你坏。
你要和我一样是穷人,你还去支持安乐死,我只能说你蠢。
得了非绝症还去安乐死也去宣传,那就是又蠢又坏。
那我那天失业了,失恋了,我也去死,是不是也是美丽而勇敢的生命方式?
每个人对生命的承受能力是不一样的,我无法评估,但什么事情能说,什么事情不能说,我们心里是要有数的。
就好比LGBT,在中国,没人歧视,也没人反对,但是有人非拿出来宣传是几个意思?
就好比我非要举个旗帜在街上走,旗帜上写:我是男人我自豪。
你觉得我是不是傻逼?
公司没有录用我,我就闹,说公司歧视男性,那是不是傻逼?
有的媒体说这是炫酷的事情,真的是坏到没边了,因为不少年轻人涉世未深,理解并不深刻,有的人却对他们各种洗脑。
现在美国就这样,各个学校到处飘荡彩虹旗,学校里面各种勾引…….
性别和生命一样,都是不可逆的。
就和马斯克的儿子一样,他要不好好学习,等他到了40岁甚至50岁依然有改过自新的机会。
但是让他把性别改了,这可就没有后悔药吃了!
你今天说安乐死是炫酷的事情,明天就会有人劝生活遭遇挫折的年轻人去自杀。
有些人只是蠢,是被国家保护得太好了。
有的人就是坏了,是帮助外国医院在搞推广吗?
对此我的评价只能说是又蠢又坏,没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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