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监会向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出具了警示函。
据中国证监会公告,兴业证券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部分项目发行保荐报告未完整披露立项、质控、内核审查问题,以及薪酬考核制度设计不合理等。这些问题违反了《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的相关规定。因此,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兴业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要求其加强对投资银行业务的内控管理,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
事实上,兴业证券近年来多次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其投资银行与研究业务成为问题频发的重点领域。2024年3月,北交所发布公告称,兴业证券因保荐业务违规被要求提交书面承诺。而在2022年,福建证监局也曾因兴业证券在保荐伟志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过程中存在未发现发行方违规使用资金等问题,对其出具了警示函。
除了投行业务,兴业证券的研究业务板块也受到了监管的处罚。2024年初,中国证监会揭露了私募基金深圳君如资产董事长陈磊、上市公司劲拓股份实控人吴限等人操纵上市公司劲拓股份股价的违法行为。其中,兴业证券等机构的分析师被指配合上市公司的利好公告频繁发布关键事项点评、深度报告等,吸引投资者买入劲拓股份。因此,兴业证券因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存在客户服务行为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再次被福建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从财务数据上看,兴业证券近年来的经营业绩持续承压。2023年,兴业证券实现营收106.27亿元,同比下降0.30%;实现净利润19.64亿元,同比下降25.51%。2024年上半年,其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分别下降了22.3%、4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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