览富财经网消息,10月9日公开信息显示,因未按规信披,湖南阳东电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长李蔚霞、董秘刘绪红、财务总监刘艳群被湖南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湖南阳东电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自公司2016年挂牌以来长期占用公司资金,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6号)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1号)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0号)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以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2号)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李蔚霞、董事会秘书刘绪红、财务总监刘艳群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责任,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6号)第二十条第二款、《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1号)第二十一条第二款、《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0号)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以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2号)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决定如下:
对湖南阳东电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李蔚霞、刘绪红、刘艳群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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