览富财经网消息,9月25日公开信息显示,因股权激励代持、关联担保金额不准确,鹏鹞环保(300664)及董事长王鹏鹞、董秘夏淑芬被江苏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存在激励对象为他人代持的情况,且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对股票激励授予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不符,违反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8号,以下简称《股权激励办法》)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的规定。
二是公司2020-2022年年报披露的关联担保存在金额不准确等问题,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鹏鹞、董事会秘书夏淑芬未能勤勉尽责,在实行股权激励中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违反了《股权激励办法》第三条第二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的规定,应当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处罚决定如下:
对鹏鹞环保、王鹏鹞、夏淑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鹏鹞环保提供环保水处理相关的研发、咨询与设计、设备生产及销售、工程承包、项目投资及运营管理等一站式服务。
截至发稿,鹏鹞环保总市值32.3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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