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财蜂AI快讯9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披露的处罚信息显示,因项目尽调不审慎以收购不良资产名义为企业提供融资、违规收购金融机构非不良资产、资产风险未真实转移、高管人员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即履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罚款132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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