览富财经网消息,9月6日公开信息显示,私募基金业务存在多项违规,厦门中亚百利及法人代表沈利江、两名从业人员陶文翔、陈星宏遭厦门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厦门中亚百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中亚百利或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以下行为:
一、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厦门中亚百利在设立共青城宏芯百利一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时,将该基金投资管理职责委托尚未入职的人员行使,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以下简称《私募基金监管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
二、未履行诚实信用义务。厦门中亚百利有关宣传材料将公司与海南珺铵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8月26日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混同宣传,违反了《私募基金监管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
三、未按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及时填报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违反了《私募基金监管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厦门中亚百利法人代表、总经理沈利江对公司上述全部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公司从业人员陶文翔、陈星宏未履行诚实信用义务,对公司上述第2个问题负有直接责任。
处罚决定如下:
对厦门中亚百利、沈利江、陶文翔、陈星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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