览富财经网消息,9月2日公开信息显示,委托不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单位从事资金募集活动,浙江龙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遭浙江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浙江龙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委托不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单位从事资金募集活动的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71号)第六条第一款第八项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71号)第十三条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处罚决定如下:
对浙江龙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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