览富财经网消息,8月7日公开信息显示,狮头股份(600539)及多为高管连收山西监管局四份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年度报告财务数据信息披露不准确。2024年6月8日,公司发布《关于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部分数据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1),对2018年至2023年年报财务报告数据进行了差错更正。受上述事项影响,你公司有关年度报告中相关财务数据信息披露不准确。二是公司在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方贺兵发生的资金占用事项。三是公司在2022年至今的定期报告中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西丽实业重庆有限公司发生的资金占用事项。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1〕15号)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1〕16号)第三十二条规定。
赵冬梅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对2019年至2021年违规事实负有主要责任,周驰浩作为公司时任财务负责人,对2020年、2021年违规事实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规定。
吴家辉作为公司董事长并在2024年6月14日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徐志华作为公司时任总裁,方贺兵作为公司副总裁及有关事项当事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规定。
西丽实业重庆有限公司未配合狮头股份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处罚决定如下:
对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赵冬梅、周驰浩、吴家辉、徐志华、方贺兵、西丽实业重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狮头股份为品牌方提供一站式全渠道代运营业务和经销业务,属电子商务服务业。
截至发稿,狮头股份总市值8.6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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